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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时间太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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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时间太长了

作者:福建裕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09 08:58:42

众所周知版权就是著作权,一个作品自诞生之日起就自然拥有了著作权也就是版权,不管登记不登记,一个作品的版权都受国家著作权法保护,可是登记和不登记的保护结果是不一样的。当遇到著作权纠纷时,没有登记的作品就要千方百计举证证明该作品是自己的,面临证据不足、举证困难、难以维权的问题。而登记了的作品,在版权登记证明就是一项最有利的证据。我们为什么要登记版权呢?登记版权具体有哪些方面的好处呢?下面由我司和大家来一一分析。

一、保护。在发生著作权争议时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作品。版权登记公信力强,可以确定作品的版权归属,化解潜在纠纷,是解决版权纠纷和侵权的重要凭证,可以凭借登记证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

二、宣传:版权登记成功,是一项官方认证凭证,是一种荣誉,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三、增值:版权登记证明还可以作为许可使用和转让版权的法律凭证。在进行版权贸易时,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作品价值倍增。

四、求职职称晋升:版权登记证书是您水平的客观反映,国家权威部门对您能力的认可将使您在求职应聘时更加自信。在职称晋升时,版权登记证明可以作为一个加分项申报上去。

版权登记时间大概需要1-2个月,亿百出版网可以加急办理,将时间压缩至1个月内。个人出书的版权认证的有效期是直至作者死亡50年内有效,单位与法人版权有效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我国鼓励版权登记,对相应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才能有效保障原创者的权益。当合著作品双方登记意见不一致时,比如说一方支持一方不支持,协商无效的话,想登记的一方可以单独行使权利登记,只是在使用时需要注明作者。

商标注册在知识产权领域是一个越来越受重视的问题,如今的企业数量增加迅速,商家对商标的需求也愈发强烈,然而很多人觉得福建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时间太长了,迟迟不敢下手,如果在注册之前做好充分准备,其实一个商标注册下来也可以很快的,那么,国内商标注册需要多长时间呢?

 一、国内商标注册流程和时间:   

1.商标查询(两天之内)   

2.准备材料+向专利局递交申请(两天之内)   

3.缴纳相关费用+商标形式审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一个月左右) 

4.商标实质审查,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检查。(12个月之内)   

5.商标公告,公告期无人提出异议,顺利通过。(3个月)   

6.颁发商标证书(1个月左右)   

综上所述,国内商标注册总共需要14—18个月左右。   

二、不同注册途径对商标注册时间有影响吗?国内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行到商标局进行注册,一种是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注册。对于自行注册来说,如果本身不够专业,对商标注册不够了解,遇到被驳回的几率非常大,一旦商标被驳回,就要花额外的时间去准备驳回复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路过关斩将来到了公告期,结果被人提出异议,这时候就要准备异议答辩,也是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非专业人士这时候难免手忙脚乱。  

 如果是委托专业的国内商标注册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注册,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省下了不少事,毕竟专业的代理机构经验丰富,拥有多年实战经验,在前期能够对你想要注册的商标进行分析,制定最优方案进行申请,而且对中途可能发生的问题都有一定的把控,能够冷静应对,有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帮你解决,你只需要准备好代理人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就可以静观其变了,当然,也要时刻关注商标注册的实时进展。 

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注册证明商标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直接办理证明商标注册申请时,除提交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商标图样、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申请人盖章确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哪些内容不能注册为商标?众所周知,商标是保护自己企业和品牌的“盾牌”,但商标注册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有些内容不能注册为商标。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区别于他人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色彩组合、声音等。而上述要素的结合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国旗、徽记、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与中央国家机关名称、所在地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名称、图形相同的名称、标志;

2. 与外国的名称、旗帜、徽记、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 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正式标志或检验标志相同或类似,但经授权的标志除外;

5. 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种族歧视;

7. 由于具有欺骗性,公众很容易对商品的质量或产地产生误解。

8. 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有害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的除外;使用地名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 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2. 只直接表达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

3. 其他缺乏显著特征。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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